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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活动有哪些禁止行为?

作者: dotoqhxy | 发布时间:2013-03-13 | 浏览: 37831次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有哪些禁止行为?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串通、联手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在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期货交易,或者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期货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2)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4)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实物的;(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什么要禁止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6条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89条规定:“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什么是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如何处罚?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 是指能够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与交易量产生影响的,与事实不相符、不真实或不全面的消息。行为人必须具有编造并传播该类信息的行为,并且客观上扰乱了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刑法》第18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如何处罚?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18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资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您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公司: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请您在开户时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股指期货特别风险揭示》等内容

■请您在开户时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开户文件

■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熟悉期货市场交易规则

■明确道通期货正式员工与居间人身份的区别:

居间人是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公民。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居间人与道通期货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也不是道通期货的员工,而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主体,对外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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