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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风险案例8-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注意事项

作者: dotoqhxy | 发布时间:2013-03-19 | 浏览: 39188次

期货投资风险案例8-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注意事项

小张从事股票投资多年,近期听人介绍,欲投资期货,于是找到一家期货公司,很快办理了开户手续,将股票账户中的资金转移了一部分到期货账户。简单学习了一下交易软件的使用方法后,小张急急忙忙的就开始了交易。由于不了解市场特性,过于确信自己的判断,重仓操作,结果市场波动,很快出现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不得不平仓。

案例分析:

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都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股票侧重于微观经济层面上经济资源的配置和公司风险定价,期货市场则侧重于宏观经济层面的社会经济风险的管理和商品价格发现。由于期货投资和股票投资都是以K线为基础的行情分析系统,这使股票投资者很容易自信地将自己在股市中的经验完全复制到期货市场,正是这种盲目的套用导制很多股民在期货市场中频频出错。

对于大多数的证券投资者而言,对期货市场并不太了解,因此证券投资者在开始从事期货交易时,应当特别关注与证券市场不同的地方。

1.交易时间的不同,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长于股市。

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节假日除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将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规定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15(最后交易日除外)。

2.股指期货为T+0交易。

期货市场实行T+O 交易,资金利用率高;股票市场的操作是当天买进,第二天卖出,即T+1 交易,资金利用率相对较低。

3.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

期货合约具有持有期限的概念,合约到期后结束交易。不同于股票,可以在上市公司存续期内长期持有。

4.期货合约是保证金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

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杠杆效应扩大了盈利,也放大了风险。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有利于投资者控制账户风险。结算后账户盈利可以提取,但账户资金如果小于持仓所需保证金,第二个交易日开盘前必须补足(即追加保证金。这点与股票交易存在较大差异。

5.期货交易是双向投资机制,期货合约可以买多也可以卖空。

期货合约可以便捷地先进行卖空交易,待价格下跌后再进行买入平仓获利了解持仓。由于股民的惯性思维,经常在期货市场中忘记做空的手法,从而丧失投资机会。

6.期货交易中的强行平仓制度。

当投资者的账户内保证金不足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足应缴付的保证金时,为降低保证金杠杆作用所引起的风险投资者持有的有关合约将被强行平仓,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己负责。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资者应当每日登陆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账户交易结算结果。

7.期货市场的持仓。

期货市场中的持仓总量是变动的,资金有流入,持仓总量增加;资金有流出,持仓总量减少;股票市场个股的可流通股本是固定的,其总的份额不会变化。

8.股指期货实行熔断机制。

为了控制和减少市场波动,股指期货中增加了熔断机制。目前初步拟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熔断点为正负6%。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9.股指期货不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提示:

1.投资者入市前,应当学习相关期货知识和规则,熟悉期货市场交易特性。

2.投资方向错误时要及时止损,避免触及期货合同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触及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等条件。

3.投资者应当注意资金管理,避免满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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