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期货合约 | ||||||||||||||||||||||||||||||||||||||||||||||||||||||||||||||||||
(F/DCE PP001-201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聚丙烯质量指标。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12670 聚丙烯(PP)树脂 3 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 12670及其引用标准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聚丙烯为本色颗粒,无杂质。 4.2 聚丙烯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聚丙烯交割质量指标
4.2.1聚丙烯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应大于等于2.5,且小于等于4.0 g/10min,产品的MFR与标称值的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30%。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要求按GB/T 6678和GB/T 6679执行。 5.2 质量指标检验按GB/T 12670执行。 6 标志、包装和贮存 6.1 标志 聚丙烯外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商标、生产厂名称、标准号、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批号和净含量等。 6.2 包装 使用原生产厂家或者其认可的包装,袋装产品每袋净重25±0.2Kg。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多次运输、码放、贮存时不污染和泄漏,并能防潮、防尘。 6.3 贮存 聚丙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清洁并有良好消防设施的仓库内,贮存时,应远离热源,防止阳光直接照射,禁止在露天堆放。 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