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
交易品种 | 白银 |
交易单位 | 15千克/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千克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千克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
合约交割月份 | 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
交割日期 |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
交割品级 | 标准品:符合国标GB/T 4135-2002 IC-Ag99.99规定,其中银含量不低于99.99%。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割单位 | 30千克 |
交易代码 | AG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白银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5千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千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银锭,银含量不低于99.99%。
质量标准需符合国标GB/T 4135-2002中关于IC-Ag99.99的规定。
2、每一仓单的银锭,应当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生产者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3、仓单应当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后出具。
三、交易所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银锭,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注:双删除线部分为已删除的内容,灰色底纹且加粗部分为已作修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