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期货对敲诈骗洗钱案
2013年4月12日,受害人陈某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举报称,其将名下390万元期货账户交由通过互联网搭识的职业炒家“陈某某”操作,以此获取每日1‰的固定收益。但是,因该炒家通过期货合约对敲交易转移资金,最终造成陈某期货账户高达390万余元的巨额亏损。
接报后,公安机关经过近40天的多地摸排,最终确认了胡某某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并陆续发现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3年1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陈某、丁某某、张某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冒充他人身份以提供配资保证金、高额融资利息为诱饵骗得他人期货账户操作权;同时冒充他人身份开设期货账户作为获利账户,通过“对敲”的期货交易方式将骗得他人的期货账户内资金转移至胡某某等人控制的期货账户以此骗得他人资金。截至案发,以对敲方式转移资金造成被害人损失7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550余万元。
虽然此类犯罪行为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但在上海市尚属首例。犯罪分子多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实施对敲行为,盈利后从出金到取款的速度极快,侦破难度较高,且极易引起投资人对期货市场交易监管的质疑,社会危害极大。
大连商品交易所监察部总监助理汪红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大商所新监察系统能够有效发现对敲等违规交易行为。一般情况下,交易所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后,会迅即与涉案期货公司及客户进行交易确认,确认系涉嫌通过对敲转移资金的行为即会第一时间向证监会报告,并敦促期货公司和客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分析
利用期货市场洗钱的技术含量比较高,隐蔽性更强。实践中,洗钱分子通过期货市场洗钱手法:
第一,资金账户过渡。洗钱分子将黑钱转入期货账户,但不进行或很少进行期货交易,而是利用期货资金账户过渡非法资金。过一段时间后,再将黑钱出金,这样就能达到资金来源于期货交易的假象。这种期货洗钱的方法比较简单、直接。可疑交易特征如下:
交易账户基本闲置,资金账户流量较大。
第二,单一合约双向操作。洗钱分子将黑钱转入期货账户后,以同一期货合约为标的,频繁进行大致相同价位的双向操作然后转出资金。虽然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佣金),但能达到资金来源于期货交易的假象。这种期货洗钱手法的可疑交易特征如下:
客户不以盈利为目的,频繁非理性交易。
账户在某一价格开仓后,迅速以大致相同价格平仓。
第三,正常交易后出金。洗钱分子将非法资金转入期货市场后,进行正常交易,经过较长时间潜伏后转出资金。这种手法非常隐蔽,从期货交易本身几乎无法识别,使用这种洗钱手法的洗钱分子往往有较长的期货炒作历史,比较熟悉期货市场,因而可以更深地隐藏非法所得。实践应关注:
异地开户。期货投资是比较大的个人金融活动,一般情况下客户都会选择在本地期货公司开户,持异地身份证开户或到异地开户与一般客户的偏好不符。
特殊身份或行业。开户人均有特殊身份,如公务员、单位会计等能够掌握银行票据的人员;或者所属单位属于能够提供、服务的性质,该行业往往有银行票据结算习惯。得到现金能快速投入期货账户操作。
客户有炒期货历史。一般没有炒作期货经验的洗钱分子,不会轻易选择期货洗钱。这时就需要跟其以往的交易习惯比较,如果客户平时交易规模不大,突然出现大宗交易,或者资金流量与客户不符,这时就要引起关注。
第四,对敲。对敲交易的交易双方按事先约定好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的期货交易,是期货市场上典型的违规行为。以下几个识别点请关注:
关联账户。关联账户存在同一个控制的可能,同时控制多个账户是对敲的前提。实践中,重点关注具有相同开户特征的账户。如是个人客户,看看住所地、工作单位、籍贯、联系方式等是否相同或相关联;如是单位客户,则看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地址、联系方式等是否相同或相关联。
关联交易。关联账户除了从开户资料判断外,更重要的是看交易是否有关联。账户之间的成交量(特别是轻仓合约成交量)远高于其他账户之间的成交量;交易量突然放大且集中出现在个别账户。
轻仓合约交易数量偏大。洗钱分子选择对敲,嘴忌讳的就是被不相干的客户干扰,热门合约很难选择合适价位,他们往往选择交易清淡、交易量少、持仓量少的轻仓合约作为对敲标的。
账户非理性交易过多。如账户盈利超常,即长期连续盈利或 长期连续亏损;账户合约的成交价格异常,明显偏离于市场预期;账户建仓后,无心持有,迅速平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