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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期货海口营业部金融消费者权益舆论监测制度

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2013-08-09 | 浏览: 29278次

道通期货海口营业部

金融消费者权益舆论监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测,特别是加强对金融网络舆论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社会侵害,促进和保障金融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准确地把握群体性事件网络舆论的特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网络舆论引导及组员分工

为切实做好舆论监测工作,我营业部成立由技术部、客服部、交易部、财务部等共同负责,设专职网络舆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舆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舆论的监控工作。

组  长:葛卫华(营业部总经理)

副组长:江良华(交易、风控部) 杨修彦(财务部)

舆论管理员:  懿(网络技术部)     正(客服部)

第二条 网络舆论管理员职责

网络舆论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公司网站及财经论坛、金融报刊、QQ群等舆论情况,在工作时间每天浏览查看与我司相关的监控网站至少三次以上,对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备份,报请舆论领导阅示。特殊情况,直接电话向组长汇报,并填报《道通期货海口营业部网络舆论信息报告处理单》,并做好每月一次上报记录。

第三条 网络舆论的引导与控制

(一)凡接入公司网站的各级网站及设备,如发生舆论,由网站及设备负责人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或直接删除不良信息。

(二)经监测发现在公司网以外的Web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舆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公司秘密的信息上网。

第五条 营业部员工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3)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4)宣扬迷信、恐怖、洗钱、投资担保、非法融资等。

5)损害道通期货经纪公司发展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第六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我司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O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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