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配资(Futures Financing),是指配资公司以一定比例向客户借出资金,由客户投资于期货交易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放大资金杠杆。目前,证监会明令禁止期货公司参与到期货配资的活动中,投资者进行期货配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随着期货交易的日益活跃,一些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的意愿也越来越强。但是,有一些投资者由于资金不足,无法实现自己的投资愿景,迫切地需要资金来放大期货杠杆交易额。于是,在资本市场上一些投资公司按照期货投资者自有资金量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按月收取管理费的期货配资业务就红火了起来。表面上看,期货配资行为是一个投资公司、期货投资者、期货公司三方获利的一种感觉资本运作形式:投资公司通过提供一定的资金,在合同中约定平仓线和固定的管理费标准,在保证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大大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性收入;期货投资者通过支付一定量的利息,极大地放大了杠杆交易量,在交易策略正确和行情判断准确的前提下,往往能够实习以极少的自有资金获得极大的收益;对于期货公司而言,由于期货配资业务的存在,极大的促进了一些投资者进场交易的积极性,期货公司能够相应获得更多的手续费、返佣和利息收入。然而,审慎地考查期货配资业务,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总的来说,期货配资业务中的法律风险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投资公司的法律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风险首先来自于用于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若投资公司的资金并非股东自有资金,而是通过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而来,并承诺给予被募集资金以高额的固定回报,则可能涉及刑法中的非法集资罪名。其次,投资公司通常以公司法人个人名义与期货投资者签订合同,收取百分之三左右的月息,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这种行为定性为民间借贷,但对于民间借贷超出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法律不予支持。最后,由于期货配资业务中的期货交易账户通常是以投资公司名义开户的,一旦行情发生异常,出现了穿仓的情况,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投资公司需要向期货公司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第二,期货投资者的法律风险。期货投资者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的安全风险。由于投资公司通常是用公司法人个人的名义与其签订委托理财合同,期货投资者的自有资金也是打入投资公司法人个人的账户,此时资金的安全与否完全取决于投资公司法人的个人信用问题,一旦发生个人卷款潜逃的事件,期货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不但高昂,而且很有可能是赢了官司,却无法追回资金。此外,配资通过放大交易杠杆,增加了期货投资者获利的可能性,但同时也放大了期货投资者的亏损的规模,而期货市场上通常是亏损居多数。
第三,期货公司的法律风险。对于期货公司来说,根据沪证监期货字[2011]153号文,严禁期货公司为各类投资公司从事期货配资提供任何便利,期货公司要严控开户关、不得从事期货配资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不得与配资公司合谋,同时期货公司也负有发现期货配资行为及时报告的义务。根据相关规章,期货公司一旦被发现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将被证监局予以依法查处。
由于相关法规尚未健全以及金融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等原因,目前期货配资尚处于灰色地带。但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投资公司若要将此业务阳光化,尚需期货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专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