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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例及风险提示

作者: dotoqhxy | 发布时间:2015-03-13 | 浏览: 27327次

案例一:投资咨询公司以发展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11月20日,重庆加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下称“重庆加加”)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陈某等人涉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重庆860多人吸收存款3999.6万元。陈某因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另外两名同伙也被判4年和3年有期徒刑。

2004年,陈某在成都注册成立了加加连锁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加加投资”),并提出采用从社会上招收老年人出资经营连锁保健超市,由加加投资帮其经营管理,每月按1%-1.5%返款,三年后退还本金的经营模式。重庆加加于2006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金100万元,由陈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王某被任命为总经理,黄某为客户资源开发部总监。

这之后到2007年3月的一年时间内,陈某等人招聘的业务员以重庆加加的名义发放传单,组织人员参观超市。“我当天在杨家坪,他们的业务员上来搭讪,让我去听他们的课,听了课又马上把我们拉到石桥铺他们的办公室去参观,我们一看,他们租了一层的办公室,感觉很大气。”受害者刘女士回忆。

这时,重庆加加的业务员趁势向刘女士表示,公司准备整合重庆保健品市场和推销保健品,若刘女士投资,每月可固定领取1%的承包费并三年返还本金。业务员希望刘女士拿5万元入股,不过刘女士只拿了2万元。集腋成裘,重庆加加用同样的办法让860多人落入陷阱。案发为止,重庆加加向860人吸收了公众存款3999.6万元。

获得这笔巨款后,重庆加加将款项的16%向业务员、主管、各级经理等支付提成。此外,其以投资者的名义分别注册了重庆绿欣保健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绿轩保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保健品超市,共花去990万元。

不过,判决书显示,这些担任保健品超市法定代表人的投资者并没有负责超市的任何工作,只是挂个名,账户资金则供重庆加加管理使用。重庆加加与上述12家保健品超市签定承包合同,由加加公司承包经营该12家保健品超市。按照业务员的说法,重庆加加无论盈亏均每月向刘女士等投资者支付1%的承包费。

2007年2月,重庆公安局开始立案侦查此案。2007年3月1日,陈某被拘留,4月被正式逮捕。其后,王某、黄某亦先后落网。

风险提示

法院认为,陈某等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承诺在三年每月固定支付定额承包费,并在三年期满回购股本,其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还本付息的性质相同,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重庆银监局的文件亦证实,重庆加加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整合重庆保健品市场”和推销保健品为名,采取代办保健品超市和承包保健品超市的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加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案例二:发展会员投资网购平台

去年初,一次偶然机会,王女士听说投资某科技公司可获得高额的回报,心想正想找点理财产品呢,不如过去看看。进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很热情地介绍,公司开发了一个名叫“百家和购物网”的网络购物平台,只要加入公司会员,投资网络购物平台,就有高额回报,“网站每天承诺按投资总额的1.4%返利,两年后就能获得你总投资的10倍。”王女士听着这些数字已有些动心。而工作人员接下来的话更是给力!原来该公司是会员发展会员制度,每发展一个会员投资,介绍人还能获得相应比例的提成,这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听到这,王女士再也不淡定了,立马掏了五千元,之后两个月,王女士还拉了两位好朋友下水,总共投资了3万余元。

直到2012年6月,警察查封了这家公司,王女士才知道自己上了当,几天后被她劝说入会的朋友们都找上了她,为此,她失去了自己最要好的两位朋友。

后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全国都用类似手段非法集资了4.5亿元,涉及人数竟然达到惊人的4万人,而王女士和她的朋友们也成了苏州500余受骗人群中的一员。

风险提示

手段:投资新兴产业,并以返利等方式诱使你为其发展会员,使其能迅速集资。

破绽:投资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如股权证明等,而这些公司是无法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投资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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