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非法集资的形式的多样化,关于非法集资,很多人深受其害,就此来给大家总结一下非法集资的形式都有哪些?希望对您有一个警示的作用!
2019非法集资的10种常见的伪装形式?
1、以拍电影为马甲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影视”是非法集资的新套路,即以拍电影为马甲,将拍电影包装成理财产品,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销售。
在“某鹿案”中,434亿余元的非法集资款,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受害人达到4万多人。
专家剖析:不法分子往往以各种光鲜的“马甲”作为掩护,无论这些“马甲”多么“高大上”,无论其来头多么大,无论其获过多少奖,如果没有相关部门依法批准,都不得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否则就涉嫌非法集资。
2、以互联网金融为马甲非法集资
在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中,以某P(互联网借贷平台)为非法集资平台的形式最为典型。某P平台只是一个信息撮合平台,只能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但随着“泛亚”案、“e租宝”案、“中晋”案等非法集资大案的宣判,人们逐渐看清很多某P平台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非法集资。
专家剖析:以某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套路主要有三:有的是某P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得投资人资金进入平台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是某P平台自身风控不强,没有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没有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以虚假信息大量借贷;还有的平台,自己发布虚假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融资。
除了以某P为马甲之外,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还有“虚拟货币”买卖、“原始股”投资、“外汇理财”、“金融互助”等。
3、以“购房VIP卡”为形式非法集资
高度警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2018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A集团公司案”典型案例被公开。
在两个房地产项目均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A集团公司通过登报宣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VIP卡进行集资,并承诺购卡经费享受月息2%的增值回报。2014年11月,其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再返本付息。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期间,曾某累计非法集资金额10.8亿余元,实际诈骗金额4.3亿余元,获刑20年,受害人数达到1000余人。
专家剖析: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4、打着转让林权等旗号非法集资
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间,北京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招聘、媒体广告或亲友间介绍等形式招聘员工并招揽客户,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的方式,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960亩,非法吸纳转让林权费用390万余元,并收取70万余元的管护费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专家剖析:转让林权这一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但在该案中,北京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即向投资者承诺林地到期后每亩林木蓄积量不低于15立方米,如未达到,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林木补齐,给投资者造成‘稳赚不赔’的假象。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转让林权这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的案例。”
5、打着口腔医院旗号非法集资
最近,某地有不法分子打着建设口腔医院的旗号,与当地市民签订《预定口腔健康服务合同》,以发展会员的方式,分别以1万、5万、10万、20万为界限,为当地市民依次办理普通卡、银卡、金卡、钻石卡。办卡之后,当地市民可以依次对应享受牙齿诊疗九五折、九折、八五折、八折优惠,同时每年还能享受高额利息回报。当地很多老年人心想,等医院建起来之后,自己既能从中赚取红利,还能享受低廉的牙齿保健服务,于是纷纷掉入陷阱。
专家剖析:以口腔医院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是一种新的形式。老年人都面临着口腔问题,这种形式抓住了老年人对口腔医疗的需求,以建设口腔医院为名义,以办理会员卡为手段,其实质是在变相的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6、打着养老旗号进行非法集资
“老年人要特别防范打着养老旗号的非法集资”。老年人有一定的积蓄,是易上当受骗群体,在面对高息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
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专家剖析:“贪小便宜是人类的弱点,面对‘免费’的东西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自己的抵抗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只不过是不法分子抛出的诱饵”。
7、打着高价回购收藏品旗号非法集资
王先生被黄某以艺术品投资说动,以342万元投资45幅画作,双方约定,一年后黄某将按照20%的利率回购画作。后王先生咨询发现这45幅画作总共价值不过9万元。王先生再次联系黄某,发现其公司已人去楼空,遂报警。法院最终认定,黄某以所谓艺术品投资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资金达2000万元,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专家剖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以高价回收藏品为名进行的非法集资案例。这种非法集资的模式通常是这样运作的: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画作、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的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给人们一种稳赚不赔的感觉,从而引诱人们购买,人们一旦购买,不法分子就携款潜逃。
8、打着发行证券旗号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打着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形式为旗号的非法集资,不法分子往往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权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专家剖析:非法发行证券的表现形式为,不法分子往往打着即将上市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购买,欺骗的对象主要为中老年人。除了打着证券的旗号非法集资外,也会从事其他的非法证券活动,例如号称“专家”、“老师”、“股神”,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股吧、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非法荐股”,通过招揽会员收取服务费骗取钱财,或者通过销售荐股软件诈骗钱财。
9、打着“保险”旗号非法集资
近年来,保险代理人队伍不断壮大,对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少数法制意识淡薄、利欲熏心的保险代理人,打着“保险”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时有发生。
专家剖析:不法分子往往在担任保险代理公司业务员时,以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合法身份作为掩护,取得投资人的信任后,违反国家保险代理有关法律,干非法集资的勾当,或者是将保险公司的长期人寿保险产品虚构成理财产品,向客户许诺高额回报,欺骗客户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进行非法集资;或者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假的保险合同进行非法集资;或者是私自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进行非法集资。
10、打着“银行”旗号非法集资
随着国家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出台,不法分子也打起了“民营银行”的歪主意,假冒“民营银行”名义进行非常集资。
专家剖析:不法分子往往假冒“民营银行”,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以高息诱惑为诱饵,非法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有的甚至直接在街头租下商铺装修成银行的样子,堂而皇之的非法吸收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