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豆粕期权合约
合约标的 | 豆粕期货合约 |
合约类型 |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
交易单位 | 1手(10吨)豆粕期货合约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涨跌停板 | 与豆粕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
合约月份 | 1、3、5、7、8、9、11、12月 |
最后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行权价格 | 行权价格范围应当覆盖其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 EP≤2000,行权价格间距为25元/吨; 2000<EP≤5000,行权价格间距为50元/吨; EP>5000, 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 |
行权方式 | 美式。买方可在到期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00之前提交行权相关指令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0:15,10:3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交易代码 | MYYMM-C(P)-EP【M-合约月份-C(P)-行权价格】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二、白糖期权合约
合约标的 | 白糖期货合约 |
合约类型 |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
交易单位 | 1手(10吨)白糖期货合约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涨跌停板 | 与白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
合约月份 | 1、3、5、7、9、11月 |
最后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二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行权价格 | 以白糖期货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按行权价格间距挂出5个实值期权、1个平值期权和5个虚值期权。 EP≤3000,行权价格间距为50元/吨; 3000<EP≤10000,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 EP>10000, 行权价格间距为200元/吨 |
行权方式 | 美式。买方可在到期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00之前提交行权相关指令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0:15,10:3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交易代码 | SR-合约月份-C(P)-行权价格 |
上市交易所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三、豆粕期权与白糖期权异同对比
差异点 | 豆粕期权 | 白糖期权 |
挂牌 | 期货合约有成交后,下一个交易日期权合约上市 | 期货合约挂牌后,下一个交易日期权合约上市(不考虑是否有成交) |
最后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二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 |
期权套利指令 | / | 买卖跨式套利、买卖宽跨式套利 |
行权与履约 | 交易所按照随机均匀抽取原则进行行权配对 | 交易所按照持仓时间最长原则选择卖方进行配对 |
结算
| 1. 最后交易日,期权结算价计算: 看涨期权结算价=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最小变动价位); 看跌期权结算价=max(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最小变动价位); 2. 无备兑套利持仓优惠 | 1. 最后交易日,期权结算价计算:
看涨期权结算价=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0); 看跌期权结算价=max(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0); 2. 交易所自动确认备兑期权套利持仓 |
风险管理 | 1. 当期权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时,交易所不实行强制减仓措施 2.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同阶段标的期货合约的单边持仓限额 | 1. 卖出跨式或宽跨式套利,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卖出看涨期权与卖出看跌期权交易保证金较大者加上另一部位权利金 2. 备兑期权套利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权利金与标的期货交易保证金之和 3. 当期权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时,交易所不实行强制减仓措施;如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暂停一天交易,期权合约相应暂停交易。当日为期权合约到期日的,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4. 期权实施单边持仓限额 5. 行权后超过期货限仓标准,将实行强平
|
四、挂牌与增挂
豆粕:新上市期货合约成交后,相应期权合约于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白糖:新上市期货合约相应期权合约于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不考虑是否有成交)
期权合约上市交易后,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根据其标的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按照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和期权价格间距的规定,挂盘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
期权合约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上市期权合约第一个交易日涨(跌)停板的依据。
豆粕期权:
交易所可以对无成交无持仓的上市期权合约摘牌(上市初期暂不实行);
到期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后不再挂盘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
白糖期权:
当标的物结算价格等于两个相邻期权价格均值时,取价格较高的作为平值期权行权价格;
第二章 期权开户门槛及权限
目前个人投资者要参与豆粕、白糖期货期权交易,需要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草案)》。《管理办法》中将客户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个人投资者和一般单位客户。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五个交易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具备期货、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不存在法律、行政规范、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单位客户参与期权交易,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五个交易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具备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单位客户是指除所列特殊单位客户和做市商以外的单位客户。
1、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期货公司会员为特殊单位客户和做市商、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的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特殊类型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可不对其进行资金、知识测试、仿真交易经历和行权经历的要求,但仍需满足针对个人客户或一般单位客户的其他要求
2、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客户。
3、做市商是指经交易所批准资格,为指定品种的期权合约提供双边连续报价和(或者)双边回应报价的单位客户。
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的客户是指具有加盖相关期货公司合法有效印章的最近三年内交易所认可品种期权交易结算单证明的客户。
投资者的期权交易测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投资者应当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知识测试,测试分数不低于90分(上市初期要求,后期会有调整)。
2、个人客户本人及一般单位客户的指定下单人应当参加测试,不得由他人代替。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应当出具加盖相关期货公司合法有效印章的测试成绩单。
投资者的交易经历验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投资者的仿真交易成交记录,应当加盖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合法有效印章。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具有满足交易所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成交记录中应至少完成开仓、平仓、行权、到期日行权或放弃等交易记录)
豆粕:初期要求豆粕期权仿真经历,不认可其他仿真或真实经历,后期可调整。
2、投资者的真实交易成交记录,应当是加盖相关期货公司合法有效印章的最近三年内交易所认可品种期权交易的结算单证明。
3、投资者在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期权仿真交易和期权真实交易经历应当分别符合相关要求。
1、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进行期权交易,使用与期货交易相同的交易编码。没有交易编码的客户,应当按照期货交易的相关有关规定申请交易编码;
2、期权的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最新价、涨跌、最高卖价、最低卖价、申买量、申卖量、成交量、持仓量、集合竞价以及成交撮合适用期货交易有关规定
3、期权交易指令:
豆粕期权:交易所对期权合约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等指令。限价指令可以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两种指令属性。
豆粕期权上市初期暂不提供市价交易指令:因大连商品交易所市价单以停板价报入,而期权停板价较大,为防范风险,暂不推出。
白糖期权:期权交易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和套利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与标的期货有关规定相同,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套利指令须附加指令属性。指令属性包括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等。
套利指令包括:
买入跨式套利,是指同时买入相同数量的同一标的物、同到期日、同行权价格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卖出跨式套利,是指同时卖出相同数量的同一标的物、同到期日、同行权价格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买入宽跨式套利,是指同时买入相同数量的同一标的物、同到期日、较高行权价格看涨期权和较低行权价看跌期权;
卖出宽跨式套利,是指同时卖出相同数量的同一标的物、同到期日、较高行权价格看涨期权和较低行权价看跌期权;
集合竞价期间,行情出现单边无报价时,交易所不接受套利指令。
1、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共用相同的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2、期权交易的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交易保证金;期权交易的卖方收取权利金,应当交纳交易保证金。
3、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时,按照成交价支付(收取)权利金;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时,按照平仓价收取(支付)权利金。
4、期权卖方开仓时,按照上一交易日结算时该期权合约保证金收取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期权卖方平仓时,交易所释放期权卖方所平期权合约的交易保证金。
5、每日结算时,按期权和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计收期权卖方的交易保证金,根据成交量和行权量(履约量)计收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手续费,并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客户的可用资金。
6、权利金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支付(收取)权利金=Σ买入(卖出)开仓价*买入(卖出)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收取(支付)权利金=Σ买入(卖出)平仓价*卖出(买入)平仓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7、某月份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计算公式为:
豆粕期权:
看涨期权结算价=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看跌期权结算价=Max(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最小变动单位);
白糖期权:
看涨期权结算价=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格,0);
看跌期权结算价=Max(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0);
(一)期权价格明显不合理时,交易所有权调整期权合约结算价。
(二)对于行权或放弃的买卖双方,交易所于结算时减少各自相应的期权合约持仓,同时释放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
由期权行权转化的期货持仓不参与当日期货结算价计算。
1、保证金
期权买方应当支付权利金;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并应当根据本公司的规定交纳保证金。
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1)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
(2)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1/2*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本办法中的看涨期权虚值=Max(行权价-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0);
看跌期权虚值=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0)。
豆粕期权案例:
例1:实值情况。M1609合约看涨期权,期货合约结算价=3100元/吨,期货保证金率为7%,期权执行价格=300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100元/吨,虚值额=0,则每份期权卖方保证金=100元/吨*10吨+3100元/吨*10吨*7%=3170元。
例2:浅虚值情况。M1609合约看涨期权,期货合约结算价=3100元/吨,期货保证金率为7%,期权执行价格=320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20元/吨,虚值额=100元/吨,
(1)期货保证金-1/2虚值额=3100*10*7%-1/2*(3200-3100)*10=1670元;
(2)1/2期货保证金=1/2*3100*10*7%=1085元。
则期权保证金=权利金+Max((1),(2))=20元/吨*10吨+1670元=1870元。
例3:深虚值情况。M1609合约看涨期权,期货合约结算价=3100元/吨,期货保证金率为7%,期权执行价格=360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1元/吨,虚值额=500元/吨。
(1)期货保证金-1/2虚值额=3100*10*7%-1/2*(3600-3100)*10=-330元;
(2)1/2期货保证金=1/2*3100*10*7%=1085元
则期权保证金=权利金+Max((1),(2))=1元/吨*10吨+1085元=1095元。
白糖期权案例:
例4: 实值情况。SR705合约看跌期权,期货合约结算价=6300元/吨,期货保证金率为10%,期权执行价格610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200元/吨,虚值额=0,则每份期权卖方保证金=200元/吨*10吨+6300元/吨*10吨*10%=8300元。
例5:浅虚值情况。SR705合约看跌期权,期货合约结算价=6300元/吨,期货保证金率为10%,期权执行价格=620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20元/吨,虚值额=100元/吨。
(1)期货保证金-1/2虚值额=6300*10*10%-1/2*(6300-6200)*10=5800元;
(2)1/2期货保证金=1/2*6300*10*10%=3150元。
则期权保证金=权利金+Max((1),(2))=20元/吨*10吨+5800元=6000元。
例6:深虚值情况。SR705合约看跌期权,期货合约结算价=6300元/吨,期货保证金率为10%,期权执行价格=5000元/吨,权利金结算价=1元/吨,虚值额=1300元/吨。
(1)期货保证金-1/2虚值额=6300*10*10%-1/2*(6300-5000)*10=-200元;
(2)1/2期货保证金=1/2*6300*10*10%=3150元。
则期权保证金=权利金+Max((1),(2))=1元/吨*10吨+3150元=3160元。
涨跌停板
期权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1)涨停板价格=期权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2)跌停板价格=MAX(期权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期权合约最小变动价位)
以大商所豆粕期权合约为例,假如豆粕期权昨日结算价是400元/吨,豆粕期货3000元/吨,5%的涨跌停板,那么涨跌停板幅度为150(=3000×5%),则期权的涨跌停板是550(=400+150)和250(=400-150)。若期权合约的昨日结算价小于或者等于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那么期权合约的最低报价为最小变动价位,即0.5元/吨。
例7:期权涨跌停板计算。白糖1705合约结算价=6300,期货涨跌停板幅度=5%,下一日SR705看涨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额=6300*5%=315,若SR705看涨期权合约执行价格=6100,权利金结算价=210<315,则报价范围为:0.5(最小变动价位)至525(210+涨停板幅度额315)。
根据前条规定计算出的合约涨跌幅,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整数倍。
计算出的合约跌停价格低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合约跌停价格为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计算出的最大涨跌幅低于或者等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最大涨跌幅为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期权限仓规则
(一)期权交易实行限仓制度。期权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期权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
豆粕持仓限额:300手(上市初期,后期设为期货限仓一定比例)白糖持仓限额:200手
(二)豆粕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期权合约在其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间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持仓限额。时间阶段的划分与标的期货合约相同。
期权强平规则
规则基本同期货一致,随期货规则变化。强平主要是包含以下情况:客户可用资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当期权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时,交易所不实行强制减仓措施。标的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暂停一天交易的,期权合约相应暂停交易。当日为期权合约到期日的,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豆粕期权
每日交易闭市后,交易所按照随机均匀抽取原则进行行权配对。
白糖期权
交易所按照持仓时间最长原则选择卖方进行配对。
1、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期权买方可以通过客户端下达、撤销行权指令或放弃指令。
行权交易申请
注:会员服务端在未到期日不可以进行操作
2、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履约是指当期权买方提出行权时,期权卖方有义务按合约规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期货合约。
每日交易闭市后,交易所可以根据期权卖方在会员服务系统中的申请,对其同一交易编码下履约后的双向期货持仓进行自动对冲平仓处理,对冲数量不超过履约获得的期货持仓量。期权卖方应当在交易日闭市前提出上述申请。(郑州没有对冲)
3、期权行权后,买卖双方的期权合约持仓相应减少。买方和卖方按照行权价格建立相应的期货合约持仓。由期权行权转化的期货持仓不参与当日期货结算价计算
看涨期权行权时,期权买方按行权价格获得期货多头持仓,卖方按同一行权价格获得期货空头持仓。
看跌期权行权时,期权买方按行权价格获得期货空头持仓,卖方按同一行权价格获得期货多头持仓。
4、到期日结算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行权或放弃的期权持仓,交易所进行如下处理:
行权价格小于当日标的物结算价的看涨期权持仓自动行权;
行权价格大于当日标的物结算价的看跌期权持仓自动行权;
其他期权持仓自动放弃。
表1.1.4: 行权与履约流程
时间 | 交易时段 | 申请流程 |
15:00前 | 连续交易阶段 | 期权行权申请(会员端+交易端) 期权对冲申请(会员端)(郑州没有对冲) 取消到期自动行权(会员端+交易端) |
15:30前 | 闭市后延时阶段 (到期日) | 期权行权申请(会员端) 行权对冲申请(会员端)(郑州没有对冲) 取消到期自动行权(会员端) |
闭市后处理 | 期权行权处理阶段 | 实值期权自动行权 行权申请检查判断(持仓+限仓+资金) 行权申请配对 对冲处理 |
结算 | 期权+期货结算阶段 | 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等费用 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
资料来源:道通研究所
一、备兑开仓策略
1、策略构成
在持有标的资产的同时,卖出与之对应的看涨期权
2、策略特点
减少亏损,收益有限
3、适用情况
认为标的资产微涨,或者价格变化不明显
4、计算公式
盈亏平衡点=买入时标的资产价格–看涨期权权利金
最大潜在盈利=行权价–买入时标的资产价格+看涨期权权利金
二、买入期权策略
1、策略构成
买入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
2、策略特点
亏损有限,收益无限
3、适用情况
买入看涨期权认为标的资产价格会大幅度上涨
买入看跌期权认为标的资产价格会大幅度下跌
4、计算公式
最大损失= 期权权利金
盈亏平衡点= 执行价+ 看涨期权权利金(看涨)
盈亏平衡点= 执行价-看涨期权权利金(看跌)
1、策略及类型
保护性套期保值策略是指通过买入期权,为现(期)货部位进行保值的策略。这种策略是最基本的期权保值策略,可以有效的保护现(期)货部位的风险,最大损失是确定的。
使用动机
如果价格大幅变动,投资者想利用期权套期保值,锁定损失的同时拥有获得收益的可能。
(1) 买入看涨期权保值
买入看涨期权的保护性保值策略,一般适用于需要购买原材料的期权,如白糖为主要原材料的食品加工期权,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采购成本大幅度上升,可以实现两个目标,即锁定价格上行的风险、保留价格下行的盈利机会。
(2)买入看跌期权保值
买入看跌期权的保护性保值策略,一般适用于持有现货和期货多头部位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如生产并销售白糖的厂家,主要目的是防止现货价格大幅度下跌带来的损失,可以实现两个目标,即锁定价格大幅下行的风险、保留价格上行盈利的机会。
2、利弊分析
保护性套期保值策略最大优势是保值的同时拥有增值的可能。如果价格朝着有利方向变动,那么现货、期货部位会出现盈利,现货朝着有利方向变动的幅度越大,则盈利越大。这种策略的弊端是需要付出权利金作为保值成本。
根据套保者使用意图的不同,保护性期权套期保值可以有两种类型,具体参见下表。
保护性套期保值策略类型
套保者类型 | 动机 | 策略类型 |
现货买家 | 未来计划买入 防止价格大幅上行风险 | 买入看涨期权 |
现货卖家 | 未来计划卖出 防止价格大幅上行风险 | 买入看跌期权 |
在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况下,买入相对应的看跌期权
2、策略特点
亏损有限,收益无限。
3、适用行情
认为行情短期会有波动,但仍然想长期持有看涨的情况。
4、计算公式
盈亏平衡点= 标的资产价格+ 看跌期权权利金
最大亏损= 标的资产价格-执行价+ 看跌期权权利金
5、保护性看跌的优势
(1)不想卖出标的资产的长期持有者可以使用看跌期权的保护来限制短期内亏损,对保证金交易者来说,无需额外补充保证金。
(2)在买进标的资产,又怕行情看错的投资者,也可以采用保护性看跌期权,将投资者的亏损控制在可计算范围内。
投资者应该选择买什么样的看跌期权,取决于投资者要放弃多少潜在盈利以及限制多大的风险。一手虚值看跌期权的成本很小,因此,如果标的资产价格上涨,它对潜在盈利就是较小的障碍。但同时,这样的看跌期权在标的资产下跌到期权行权价之前的保护功能也较小。
因此,买进虚值看跌期权所提供的下行保护没有买进的实值期权大。买进深度虚值期权作为保护更像是一种“灾难保险”,如果标的资产出现黑天鹅式下跌该类保护就有效果,但如果标的资产下跌有限,它就无法提供保护。
卖出看涨/看跌期权
(1)卖出看涨
对于卖出看涨期权来说,标的资产价格上涨,该策略将面临亏损,但如果标的资产价格下跌,它就会带来盈利。
单纯的卖出看涨期权与做空标的资产差异:从盈利方面来说,卖出看涨期权的盈利是有限的,而卖空标的资产是无限的。从亏损方面来说,如果标的资产下跌的幅度较小,卖出看涨期权仍有可能盈利,而卖出标的资产则一定会出现亏损。但当标的资产大幅度下跌时,两者都会面临亏损,不同的是卖出看跌期权策略由于有权利金的收益会比卖出标的资产头寸亏损要相对小一点。
(2)卖出看跌期权
如果标的资产的价格下跌,看跌期权的买家就能盈利。如果标的资产价格上涨,看跌期权的卖家就能盈利。相对于卖出备兑看跌期权,卖出未备兑看跌期权的情形更为常见。
2、策略特点
收益有限,亏损无限
3、适用行情
卖出看涨期权适用于标的资产价格微跌,或者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
卖出看跌期权适用于标的资产价格微涨,或者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
4、计算公式
潜在最大收益= 期权权利金
盈亏平衡点= 行权价+ 权利金(看涨)
盈亏平衡点= 行权价–权利金(看跌)
(1)卖出看涨期权:
在考虑卖出裸期权的时候,投资者最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在心理上接受账户中的裸立头寸”。卖出裸立期权意味着突然出现了大幅度的、出乎意料的上涨,理论上都会有无限的风险。投资者对待这一事实的态度,决定了是否考虑卖出裸立期权。
如果投资者认为心理能够承受,一般而言,投资者应当让裸期权无价值过期,而不去动该头寸,除非发生价格的大幅度反向运动。因此,卖出裸立期权一般是选择虚值期权。
之后,卖出裸立期权必须始终有人监控这个头寸,变成实值合约后是否会被指派,盘中是否需要追加保证金,价格的变化是否有利等一系列情况。相比买入期权,卖出期权需要追踪更多因素。
(2)卖出看跌期权
交易者在这里是看多的,或者至少是中性的。如果标的资产价格向上运动,裸立卖出看跌期权就有盈利,也许是全部权利金收入。如果标的资产在到期日没有变化(中性),看跌期权的卖出者这个时期收到的全部权利金就变成了盈利。如果看跌期权是虚值的,这就代表了最大盈利,因为这就意味着整个看跌期权的权利金都是由时间价值组成的。对于实值看跌期权来说,时间价值只是整个期权权利金的一部分。如果标的资产到期时没有变化,只有在标的资产价格高于行权价的情况里才能获得最大盈利。因此,在这种策略里,如果头寸建立的时候标的资产价格高于行权价,那么,实现最大盈利的概率就更大。这代表了不是那么激进的运用,开始时卖出虚值看跌期权。
激进的使用卖出看跌期权的方式是卖出实值看跌期权:实值看跌期权的卖出者在开始时就可以收到数量较大的权利金。如果标的资产的价格涨得足够高,可以得到全部盈利。使用这种方法增加了潜在盈利,因此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1)卖出看涨期权
由于卖出裸看涨期权在理论上有很大的上行风险,投资者需要持续监控他的头寸。限制亏损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心中设置某个止损价,例如,投资者卖出了虚值看涨期权,限制标的资产价格上涨到行权价,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退出时机。
如果对于简单的止损平仓并不满足,可以采用第二种收入移仓的方式:在收入移仓的方式中,投资者需要在标的资产价格达到行权价时,平掉其看涨期权空头,并同时卖出更多的虚值看涨期权,可以是同一个月份的也可以是远月的。应该需要卖出足够的新看涨期权,以便让卖出较高行权价格看涨期权收到的权利金等于买回较低行权价的看涨期权。投资者可以重复操作,直到标的资产价格最终下跌。到时盈利额为最初的收入,加上后续移仓中可以产生的任何收入。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中,移仓都会需要少量的支出,因此盈利主要来源于最初的投入。
当投资者不断向上移仓,则可能在风险和需要提供的保证金上存在问题,会对该策略产生较大影响。
在后续操作中,标的资产的任何快速上涨都会带来问题。因此,开始该后续操作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
(2)卖出看跌期权
如果标的资产价格下跌,裸卖出看跌期权的投资者应当采取保护性的后续行动。最简单而有效的是直接平仓,承担少量的亏损。由于实值看跌期权往往会很快失去时间价值,如果标的资产朝不利的方向移动,会发现亏损常常相当小,其他的后续移仓方式可参考卖出看涨期权以及卖出备兑开仓策略。
1、策略及类型
抵补性保值策略是指通过卖出期权获得权利金,抵补现(期)货价格不利变动的损失,获得成本降低或销售收入增加的期权套保策略。
(1)卖出看涨期权保值
对于拥有现货商品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而言,如白糖生产企业,往往需要规避未来现货价格下跌的风险。若预计未来价格上涨或不会有大跌的行情,可采用卖出看涨期权的抵补性保值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卖出看涨期权并没有为(现)期货多头提供一个风险损失的底线,而是通过收取权利金,提高了现(期)货的销售收入。
(2) 卖出看跌期权的保值
对于想要购买原材料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而言,如以白糖为原料的饮料厂,往往需要降低未来现货价格上涨的风险。若预计未来价格下降或不会有大涨行情,可采用卖出看跌期权的抵补性保值策略。
认为未来不会出现大涨或大跌行情,想获得现货成本降低或销售收入增加的机会。愿意承担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3、利弊分析
最大优势在于获得权利金进而降低购买成本或增加销售收入,但弊端是现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较大时,抵补性保值策略的期权虽然可以弥补一部分现货损失,但不足以弥补现(期)货大部分损失。
根据套保者意图不同,抵补性期权套期保值策略可以有两种类型,具体参见下表。
套保者类型 | 动机 | 策略类型 |
现货买家 | 未来计划买入 降低购买价格 | 卖出看跌期权 |
现货卖家 | 未来计划卖出 提高销售价格 | 卖出看涨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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