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05号)精神,现将2014年全年休市安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三)为节假日休市,1月2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1月31日(星期五)至2月6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2月7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4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四)至5月3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5月4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5月5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端午节:5月31日(星期六)至6月2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6月3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六)中秋节:9月6日(星期六)至9月8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9月9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请各会员单位做好节日期间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以及节后技术系统的保障工作。
三、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客户审慎参与,加强客户保证金管理,确保市场的平稳、安全运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