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清明节放假休市时间为:2013年4月4日(星期四)-4月7日(星期日),4月8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市。为防范长假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4月2日(星期二)结算起对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
橡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铜、锌、黄金、铅、燃料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螺纹钢、线材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铝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白银合约保证金维持15%不变;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大豆、豆二、玉米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
普麦、新强麦(WH)、新早籼稻(RI)、新菜籽油(OI)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各合约保证金维持不变。
另:
(一)2013年4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4%,白银合约涨跌停板维持7%不变,其他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
(二)2013年4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