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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明节保证金调整通知

作者: dotohg | 发布时间:2013-03-29 | 浏览: 29202次

尊敬的客户:

您好!清明节放假休市时间为:201344日(星期四)-47日(星期日),48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市。为防范长假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本公司决定从201342日(星期二)结算起对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

橡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铜、锌、黄金、铅、燃料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螺纹钢、线材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铝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白银合约保证金维持15%不变;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大豆、豆二、玉米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

普麦、新强麦(WH)、新早籼稻(RI)、新菜籽油(OI)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各合约保证金维持不变。

另:

(一)201343日(星期三)开市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4%,白银合约涨跌停板维持7%不变,其他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

(二)201343日(星期三)开市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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