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劳动节放假休市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三),5月2日(星期四)起正常开市。为防范长假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本公司决定从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结算起对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锌、螺纹钢、线材、铅、燃料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铜、橡胶、黄金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白银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豆、豆二、玉米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焦炭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
普麦、新强麦(WH)、新早籼稻(RI)、新菜籽油(OI)、菜籽、菜粕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0%,棉花、白糖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玻璃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PTA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各合约保证金维持不变。
另:
(一)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开市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白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其他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
(二)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开市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维持不变。
(四)2013年5月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保持为5%;线材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涨跌停板幅度保持为6%;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五)2013年5月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六)2013年5月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白糖、PTA、普麦、新强麦(WH)、新早籼稻(RI)、新菜籽油(OI)、菜籽、菜粕、玻璃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