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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鉴于近期行情波动剧烈,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7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以下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 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菜籽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
三、中金所
中证500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 15%。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