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通知,我公司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调整至42%;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2% 。
另外,中金所决定:一、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二、自2015年9月7日起,对于长期未交易的客户在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托他人操作,合规参与交易等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期货公司报送中金所后,方可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