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因近期行情波动剧烈,为防范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05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4%。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鲜鸡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3%;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5%;焦煤、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7%。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白糖(1801合约除外)、棉花、棉纱、早籼稻、粳稻、晚籼稻、普麦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1%;菜粕、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2%;甲醇、玻璃、菜油、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3%;白糖1801合约、硅铁、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5%。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