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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启中金所股指期货前端风控功能的公告

作者: dotohg | 发布时间:2018-01-09 | 浏览: 13442次

关于开启中金所股指期货前端风控功能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于2017 12 27 日下发了《关于升级技术系统前端风控功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大异常交易防范力度,强化一线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自201818日起,中金所对技术系统前端风控功能进行升级,提供日内过度交易防范功能和自成交防范服务。现我公司已申请开启日内过度交易防范功能和自成交防范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内过度交易防范功能是通过交易系统将单个客户在股指期货单个产品上的日内开仓交易量控制在交易所监管标准以内。套期保值交易不受此限。日内过度交易防范功能将对可能导致单个客户达到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开仓交易订单以错单形式退回。例如,按照当前“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2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某客户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已成交的买卖开仓量共12手,未成交并停留在订单簿中的买卖开仓量共5手,则客户仍可报入3手及以下的开仓订单,但无法报入4手及以上的开仓订单。

二、自成交防范服务是通过交易系统防范单个客户在连续竞价交易中产生自成交,不适用于集合竞价交易。客户通过公司报入的订单在撮合前将进行自成交检查,如发现可成交对手方订单的客户号与报入订单的客户号相同,则后报入订单将以错单形式退回。例如,会员X在交易所申请了自成交防范服务,客户A在卖订单簿中存在一笔数量为2的订单,接着通过会员X报入一笔数量为10的买单。该笔买单尝试与卖订单簿中符合价格条件的订单成交,但匹配到了自己的卖订单,于是该笔买订单将作为错单整体打回,无任何成交产生。

三、日内过度交易防范功能和自成交防范服务仅防范单个客户的日内过度交易行为和自成交行为,不能防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间的日内过度交易行为和自成交行为。

四、公司仍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好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各项管理责任。当投资者出现日内过度交易、自成交等违规行为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提醒、劝阻。当投资者达到交易所异常交易监管标准的,交易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和处理。

五、因日内过度交易防范功能及自成交防范服务引发的任何损失,公司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各位投资者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相关规定,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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