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期货市场数据统计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自2020年1月1日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数据统计口径将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计算,具体详情请见各交易所交易细则/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及关于数据统计口径修改的通知,请 各业务团队做好客户提示工作,具体链接如下:
1、上期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的公告
http://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35194.html
2、大商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192769/index.html
3、郑商所关于数据统计口径“双边改单边”的公告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19/10/1572876320264851.htm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数据统计口径调整为单边计算的公告
http://www.ine.com.cn/news/notice/2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