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857号通知,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公司将动力煤(2111-2201)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5%;将动力煤(2204-2210)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自2021年11月1日结算时起,公司将动力煤(2202-2210)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5%。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