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最近部分期货品种的波动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3日结算时起,公司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尿素(除2201)和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将甲醇(除2111-2201)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将石油沥青、燃料油、橡胶、乙二醇、甲醇(2111-2201)、尿素2201、原油、低硫燃料油和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将液化石油气和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根据大商所发〔2021〕444号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周五)结算时起,公司将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