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2023年劳动节放假休市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5月4日(星期四)起正常开市。
为防范节假日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豆二、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棕榈油、鸡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焦煤、焦炭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6%;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棉纱、白糖、PTA(除2305)、甲醇、短纤、花生、尿素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菜粕、菜油、苹果、纯碱(除2305)、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红枣、硅铁、锰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国际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铝、锌、铜、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白银、热轧卷板、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石油沥青、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锡、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
五、广州期货交易所
工业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上证50、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
另:
(一)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连续)交易;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当晚恢复夜盘(连续)交易。
(二)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豆粕、豆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棕榈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棉纱、白糖(除2305/07/09)、PTA(除2305)、甲醇、短纤、花生、尿素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菜粕、菜油、纯碱、玻璃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四)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五)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铜、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白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板幅度调整为11%;镍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锡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六)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均维持不变。
(八)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豆一、豆二、玉米、鸡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九)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十)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十一)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海国际能源中心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十二)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工业硅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十三)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中证10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十四)如遇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加强资金和持仓的风险管理,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祝各位客户五一劳动节快乐!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